薪火相傳、初心如磐。為更好地梳理和展現學校的歷史脈絡和辦學成果,我們再次誠摯地向校友、師生員工及社會各界人士征集校史文物、文獻資料及相關實物。一紙文書承載著往日情懷,一件舊物銘刻著歲月印記。誠盼您將珍貴的歷史印記惠贈學校,與我們共同守護江科大人的集體記憶,助力學校傳承歷史,開創未來。
一、征集范圍
1.各發展時期學校歷任領導、知名學者照片、任命書及在校期間使用過的有代表性的實物等。
2.中央、省部領導、社會知名人士及重要嘉賓來校視察、參觀、訪問、演講時的照片、錄音帶、錄像帶、題詞及相關出版物等。
3.反映學校不同時期風貌的老照片、匾額、碑石(文)拓片以及帶有校名印記的物品等;學校組織大型慶典活動收到的祝賀函電及禮品等。
4.學校師生員工在校期間或參加重大活動形成的聘書、獎狀、證書、紀念品、照片、聲像資料等。學校師生員工在校期間使用過的印章、校徽、校標、個人證件、票證、錄取通知書及具有時代特色或代表性的筆記本、教案等。
5.反映學校重要科教成果的著作、論文、照片、音像、實物、獎品等。我校早期購買或制作的教學、科研用的有代表性的教具、儀器設備、工具、模型等。
6.校友在校學習期間產生或使用過的各種實物等。反映或記載校友各個時期的重要成就的資料和相關實物。歷屆畢業生合影照片、畢業紀念冊等。
7.其它有保存和展覽價值的文物或實物。
二、征集方式
1.捐贈:對無償捐贈者,我館頒發捐贈證書以資表彰。捐贈物品永久保存在校史館。
2.征購:私人和文物商店、舊貨市場等出售的文物、文獻等藏品,可按相關規范和程序購買。
3.暫存:所有者自愿將藏品借與校史館展出或交由校史館保存,經專家鑒定后簽訂協議,設定保管期限,由校史館進行展出和安全保管。
4.記錄:對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間工作、學習、生活狀況撰寫的文字類材料,可采取紙質或電子方式寄送到校。對年事已高且行動不便的,校史館可派人協助整理收集。
三、征集時間
1.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,長期有效。
2.長期接受全校師生員工、離退休人員、廣大校友、社會各界捐贈史料。
四、保管、使用與權益維護
1.凡接受捐贈、購買、復制的文物史料,校史館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的有關規定管理和利用。如需公開展出,應注明資料來源及捐贈人。
2.凡無償捐贈具有較高價值校史資料的,校史館將給其頒發收藏證書。對所提供的文物史料,捐贈者可優先、無償使用,并享有優先利用校史館已開放檔案的權利。
3.凡捐贈者享有著作權的校史資料,校史館將依法給予妥善保護。有特殊要求的,校史館按有利于國家、社會及個人的原則并遵照要求保管使用。
4.凡寄存校史館的文物史料,均按協議規定的范圍予以保管利用。
5.有館藏價值且不愿捐贈的,經所有人許可,由校史館復制保管,原件退還本人。
五、聯系方式
聯系單位:江蘇科技大學黨委宣傳部
聯系電話:0511-84402046 丁老師
電子郵箱:[email protected]
地址: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長暉路666號
郵編:212100